外國腐敗行為法“的執行,(1) 包括一些調查和定居點的大小, 在過去幾年顯著增加. 在此加強執法的背景下, 十一月 2009 司法部宣布,它計劃進行調查的行為涉嫌違反藥品和醫療器械行業。(2) 該署最近備份這些警告,當製藥公司的少數接到通知,他們正在調查,以確定他們是否有在各個國家的外國醫生和衛生官員的不當支付.
調查已擴大到包括至少 12 主要的藥物和醫療設備公司是由聯邦檢察官和證券監管機構正在調查可能的行為侵犯。(3) 部門最近調查的重點,包括這些公司是否已支付或其他不正當利誘非美醫師影響,可能會發現他們的方式進入美國市場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臨床試驗結果的關注.
考慮到它被指控的行為的影響可以顯著 “估計,在 40 %和 65 %的調查臨床試驗 [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美國以外的國家進行管制產品”.(4) 事實上, 80% 批准出售的藥物 2008 在國外進行的臨床試驗, 一半以上的所有臨床試驗科目和網站位於國外。(5) 檢察官正在調查的醫生誰管理這些臨床試驗的製藥公司和設備公司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