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法适用于仲裁是仲裁适用的法律不同. 后者导致仲裁员的决定,因为他们做. 前者是指他们的权力来源和其决定的影响 - 法律秩序的规范仲裁. 据territorialist论文, 仲裁没有仲裁发生的特定国家的法律秩序的基础. 这种过时的观念,由简单的事实观察打破,多个法律秩序可能会仲裁. 一些法国学者促进自治区仲裁秩序的概念. 因为他们最终寻求建立这个顺序非常态的订单,他们声称自治positing其认, 他们的想法是圆形的,实际上没有比穿着普通的横向多元化的变种. 但横向多元化的模式没有考虑对仲裁活动的重要排序. 在现代社会中的仲裁是准确地被视为一个复杂的, 三维形式的多元化, 法律秩序 (在) 不完全是国家的 (二) 经常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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