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最高法院的亲仲裁趋势似乎完好后,口头辩论中的一个关键的情况下,询问是否应该对仲裁协议的可执行性的法院或者仲裁员自己者,治星期一.
消费者团体说,案件的结果, 租一个中心, 西v. 杰克逊, 可以决定法院是否有任何在劳资协议中的仲裁条款监督的作用, 他们认为朝雇主的偏见. 商业团体, 对他们来说, 不想法院的猜测他们所看到的为有效仲裁协议商定.
“如果企业双赢, 这真的会是一个分水岭案件,” 迪帕克古普塔说, 公共公民律师, 它声称,仲裁员规则对消费者 94 %的时间.
在过去的二十年, 高等法院裁定,以加强对仲裁协议的可执行. 周一, 少数法官出现急于改变这种趋势, 虽然几个似乎认为,法院应该发挥一定的作用,在检查尤其是令人震惊的协议. 利特勒门德尔松的达拉斯律师罗伯特弗里德曼, 代表企业方的情况下, 敦促法院继续实践 “发送非常, 非常复杂的问题,以仲裁员” 而不是法院